新疆岳普湖县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学前三年双语教师简章
来源:宁阳县
时间:2017-03-20
作者:宁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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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国家、自治区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加强双语教育的政策需求,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教育惠民“1号工程”,全面提升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能力建设,解决我县双语师资短缺问题,经岳普湖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学前双语教师280名,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时间
2017年3月16日----4月10日
三、聘用对象、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性别、族别不限。
2、全国普通全日制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
3、民考汉考生限内高班毕业考入内地师范类大学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学前双语教师280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50米以上,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3、全日制大专以上师范类,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如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5、政审不合格者不予招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根据各招聘专场确定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二)需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交招聘组。
(三)招聘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3张。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相关证书(毕业证、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单)。
(四)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试(根据各招聘会现场时间确定)。
1、考试分为面试,试讲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
2、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招聘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签定就业三方协议: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获得签约资格人员,进行现场签约。
(七)签约学生必须在2017年7月10日前,前往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经政审、体检合格正式签定聘用合同。
五、聘用及管理办法
1、受聘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受聘教师享受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所有受聘人员在聘用期内纳入岳普湖县财政供养人员,地方政府负担其工资、福利等费用,享受国家正式公职人员同等待遇,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事宜按自治区及地市有关规定执行。
3、受聘教师可提供公租房一套。
4、受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实行一年一聘制。聘期未满不得调离本县。聘用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经专项考核合格后,可优先纳入国家编制。
5、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执行。
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由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8-6822279 0998-6823279 0998-6822431
新疆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www.ksrsrc.gov.cn
新疆喀什岳普湖县教育局邮箱:383668394@qq.com
联系人: 王志强 联系电话:13579325567
张小平 联系电话:157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