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泰安高新区聚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拟招聘45名工作人员,派遣到泰安高新区从事非执法、非涉密岗位工作。
1、按照岗位不同,报名需满足以下条件:
(1)文职岗位一,拟招聘5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通信类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2)文职岗位二,拟招聘2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文类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文职岗位三,拟招聘2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新闻宣传类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文职岗位四,拟招聘2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文职岗位五,拟招聘4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6)防暴队员岗位,拟招聘25人,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70CM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视力良好,复退军人及有训犬员经历优先考虑。工作性质:需训练巡逻值夜班;
(7)派出所岗位,拟招聘5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2、除满足以上各自条件外,还需满足如下共性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8月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泰安市长城路616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B405室。
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士兵退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4张;填报完整的《高新区劳务派遣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www.chsi.com.cn)。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报名登记,并当场签写《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参加笔试、面试人选。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参加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等。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应聘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的时间、地点、人员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进行测评,每人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人员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
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主要检查报考人员身体是否健康,是否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人员另行通知。
政审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报考人员因弃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该岗位其他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对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的工作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缴纳五险,缴完保险后基本工资2500元/月,绩效工资200元/月,此后每年根据工作年限上浮基本工资。工作满3年,且用人单位考核称职以上的,自第4年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婚假、产假、哺乳假、探亲假、公休假等假期,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享受年终奖金、健康体检等福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招聘期间的有关事项均采用电话通知方式,应聘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对因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538-8937100。
附:
泰安高新区聚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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