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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

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市场 时间:2014-03-27 作者:泰安市人力资源市场 浏览量:
 

报考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等12个职业(以国家最后公布为准)。 

二、全省统一鉴定职业

物业管理员、企业文化师、广告设计师、室内装饰设计员、电子商务师、房地产策划师、商务策划师、采购师、公共营养师、婚姻家庭咨询师、速录师、制图员、营养配餐员、养老护理员等(以省最后公布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通用工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相应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

初级(五级):1、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从事本工种的基础知识;2、经本工种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

中级(四级):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后,在本工种工作满3年;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工种6年以上;3、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及技工院校毕业学生。高等学校在校生。

高级(三级):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后,在本工种工作满5年;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工种12年以上;3、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及技工院校毕业学生。

(二)新职业的申报条件详见国家公布的各职业标准。

四、报名办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属单位和个人到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市直及以上单位和个人直接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新职业全国(省)5月份的统一鉴定报名截至412日,11月份的统一鉴定报名截至1011日,超过规定日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须持近期一寸、两寸免冠照片各2张,《毕业证书》、原《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本工种年限证明(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等有效证件,填写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参加报名。

五、考核鉴定时间安排

新职业—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每年组织两次,分别安排在5月份第三周的周六、周日和11月份第三周的周六、周日;通用工种—全市企业职工统一鉴定每年组织一次,安排在10月份,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安排考核时间。

六、考核鉴定方式

职业资格证书的考取就是职业资格鉴定的过程,分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两项内容,两项考核均达60分以上为合格。理论考核采取笔试或上机考试,技能考核一般采取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的方式进行。

七、证书发放及查询

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市本级组织的鉴定,自考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节假日除外);国家、省级组织的鉴定,按其规定时限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查询或其他事宜请登录有关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http://www.cettic.gov.cn;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www.sdosta.org.cn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dta.lss.gov.cn

泰安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地址:泰山大街231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四楼416418

  邮箱:tajdzx@126.com

咨询电话:6718087 699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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